黄庭坚所书明瓒(即唐代懒残和尚)的诗卷,已为后人分割为二,现仅存后面的题款,即本卷。全文为:“元符三年七月,涪翁自戎州溯流上青衣,廿四日宿廖致平牛口庄,养正致酒弄芳阁,荷衣未尽;莲实可登,投壶奕棋,烧烛夜归。”又有小字:“此字可令张法亨刻之。”卷首卷尾有南宋贾似道、元赵孟頫、明项元卞等人的鉴藏印记。
宋绍圣年间(公元l094~l098年),黄庭坚任鄂州(今湖北省武汉市)知州,不久被贬官至涪州(今四川省涪陵县)任散职,继而又迁往戎州(今四川省宜宾市)。元符三年(公元1100年),哲宗去世,徽宗继位,任命黄庭坚为太平州(今安徽省当涂市)知州。黄庭坚在赴任前,前往青神(今四川省青神县)探望姑母。七月二十一日,乘船溯江而上,二十四日至牛口庄宿廖致平(养正)家,八月十一日到达青神。在牛口庄廖家时夜饮兴酣,黄庭坚可能就在此时书写了明攒的诗卷,并记下了从戎州至牛口庄的行程。